近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组进驻汕尾开展帮扶指导,走访海丰县委县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推动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党政部门主动加强对消防工作的支持,努力构建“党委统揽全局抓消防部署,政府统筹推进抓工作落实”的消防安全监管新模式。日前,汕尾市海丰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海丰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海委办〔2019〕94号),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消防安全委员会“双主任”制,由汕尾市政协副主席、海丰县委书记邱晋雄,海丰县县长郑俊雄共同担任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主任,明确了“双主任”共同承担对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将消防安全工作上升为党政“一把手”工程,进一步加强全县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调整后的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党政共同发力,高位推进部署,常务副县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副县长(公安局长)、县政府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消防大队大队长任副主任,成员单位有23个政府部门单位和8个集团公司,全部为正职领导负责。此次“双主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标志着党委政府在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上迈出了坚实一步,有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10月30日,新任职的县消安委主任郑俊雄同志组织召开了调整后的第一次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各镇镇长列席会议。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消防安全整治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检视问题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隐患整治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坚决打赢隐患整治攻坚战。会议明确由县委组织部抽调9个成员单位的9名工作人员和消防大队3名消防文员充实到县消安委办公室,抽调期限为一年,每年轮换一次,工作期间的表现作为下步干部职工调整任用的重要依据,以确保县消安委办公室的制度化、专业化和实体化运转。 下一步,海丰县各镇(场、区)也将借助此次县消安委调整的良机顺势而为,完善镇街消防责任体系,锁紧消防责任链条,探索建立基层消防组织机构,统筹负责镇(场、区)消防工作,努力实现基层消防工作的提质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