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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6 10:39| 发布者: 汕尾资讯| 查看: 1339| 评论: 0
海丰县公安局
2019年7月10日,海丰县公安局悬赏发布至今,共有148名在逃人员到案。在此,我局再次敦促在逃人员在以下通告规定时间内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
2019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公布《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在逃人员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19年10月31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2019年10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