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523|回复: 0

汕尾某小区发生火灾,物业法人、保安均已被拘留

[复制链接]

1295

主题

1300

帖子

5106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5106
发表于 2019-4-2 11: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9年3月30日4时16分,汕尾市城区某小区一电动车棚发生火灾,接报后,消防部门立即调集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处置,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640.webp.jpg

经现场核查,起火部位为小区内东侧靠围墙铁皮棚车库(面积约120m?),过火面积约120m?,燃烧物质为电动车摩托车等,现场烧毁摩托车与电动车合计约130辆。

由于该物业在消防安全管理上存在疏忽,涉嫌因过失引发火灾,且该火灾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大,该物业公司法人陈XX、当天值班保安黄XX、邱XX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据《消防法》第64条第二项规定处以15日以下的行政处罚。


在我国《消防法》中
除了对消防违法行为
进行罚款和查封等措施外之外
对情节严重的可以实施拘留
蜀黍提醒单位和个人
要关注消防安全
掌握《消防法》等有关法规
触犯以下13种消防违法行为
将会被公安机关拘留
!!!
640.webp (1).jpg
640.webp (2).jpg
640.webp (3).jpg
640.webp (4).jpg
640.webp (5).jpg
640.webp (6).jpg
640.webp (7).jpg
640.webp (8).jpg
640.webp (9).jpg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
不管是物业还是业主
不管单位还是个人
火灾一旦发生
威胁的是我们个人的生命安全
汕尾支队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要时刻注意防火安全
提高自身的防火意识
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