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网站对部分人来说
可能是不错的交友平台 但有网络的地方 总有诈骗份子的身影
广东省海丰县两男子邱某、施某,在某婚恋相亲网站上,伪装成女性,骗取男子信任,继而骗取财物,分别被海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同时责令二被告人退出其犯罪所得,归还各被害人。
案情回顾:海丰两男子利用相亲网站伪装女性行骗被以诈骗罪判刑
经查,2020年7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邱某、施某利用婚恋相亲网站,伪装成女性,分别化名“某琳”、“某芳”,并上传虚假的女性头像,利用变声软件等方式,骗取在相亲网上相亲男子信任后,利用其感情,谎称新店开张,骗“婚恋男友”转款到其指定的虚构店铺购买花篮、牌匾等礼物送给他们。当“婚恋男友”将款打入其指定店铺的收款账户后,赃款便由第三方提款人提现并分成后,转入被告人邱某、施某的银行账户,事后二人将“婚恋男友”电话拉黑。截至案发被抓获,被告人邱某、施某共骗取财物9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邱某、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婚恋相亲网站,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等手段,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邱某、施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是典型的婚恋网站诈骗手法“花篮托” 何为“花篮托”?
花篮托,一种通过互联网与电话相结合的新型诈骗方式之一。他们一般在交友网或婚恋网上注册为"事业有成,但感情受挫或丧偶"。他们获取了异性信息后,会较为主动的与对方联系,并"投其所好"取得对方好感,很快建立"恋爱"关系,并通过找来所谓的"亲属",让异性朋友对其身份、地位、财力产生信任。然后他们以新店开张、父母生日等虚假事实为由,称希望得到对方以花篮形式赠送的美好祝福。接着告诉对方"预订花篮"的电话,通过"花店"把汇款帐号告诉对方等待对方打款。 常见的婚恋网站骗术除了“花篮托”以外,还有“假婚恋网站”、“酒托、茶托、饭托”、“假理财”、“订婚骗彩礼”、“结婚骗财产”等多种形式。面对婚恋网站,请提高警惕。
海丰法院提醒大家,近年来利用手机通讯工具以及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线上”相亲逐渐成为大龄求偶者的主阵地,许多婚恋网站的会员早已成了骗子眼中的“肥羊“,面对婚恋网站,请提高警惕。海丰法院始终立足审判职能,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海丰建设法治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官提示: 不要轻易相信网络爱情,不要被对方花言巧语与表面行为迷惑。涉及钱财问题时,不要轻信,不要转账。如果不幸遭遇此类诈骗,请及时报警。
网恋有风险,相亲需谨慎!
来源:海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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