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我县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提高群众安全出行意识,县融媒体中心推出《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案例》系列报道,通过海丰近期发生的案例,警醒市民遵守交通规则,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2021年1月26日17时45分,城东镇敏兴针织厂路段,发生一起小汽车与二轮摩托车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摩托车司机余某伦当场死亡。
根据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小汽车司机余某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驾车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未降低车速,未按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从右侧超车,导致事故发生。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在此呼吁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