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8日凌晨2时48分,城区香洲街道新兴社区祯祥村附近发生森林火情,城区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将火点扑灭。
随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对案件展开调查,经过走访摸排,发现施某辉有重大嫌疑,办案民警将施某抓获归案。经查明,2021年1月17日晚,施某辉进入城区香洲街道新兴社区祯祥村小组后山林地内吸烟引发森林火情。其行为违反了政府依法发布的禁火令,并引起了森林火情,造成了一定损失。经批准,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森林警察大队依法对施某辉处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近期天气干燥多风,正值森林火情高风险的季节,一旦违规用火,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城区政府已经发布禁火通告,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已得到广大群众积极响应与执行,但仍有极少数人不以为意,不仅给自己带来严厉处罚,还损害了公众利益。因此,再次提请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禁火规定,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规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给予惩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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