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七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动员部署暨市县巡察工作培训会召开。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苏茂荣,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曹小华参加会议,并对本轮巡察工作进行动员,作出安排。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第三轮巡察安排了3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对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市商务局党组进行常规巡察。同时,根据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在我市开展县(市、区)党委交叉巡察试点工作的要求,我市安排了城区、海丰、陆丰、陆河4个县(市、区)各派出2个交叉巡察组,对城区东涌镇东石村等27个省定贫困村进行异地交叉巡察。 曹小华要求,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汕尾巡察工作在新的起点再创新局面。要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持之以恒推动汕尾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二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要深刻领会巡察监督的根本政治任务,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领会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刻领会巡察工作方针,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深刻领会巡察工作价值取向,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提高监督质量和水平,推动巡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要在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织牢织密巡察监督网、出色完成巡察“后半篇文章”、探索巡察方式方法上重点发力。四要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巡察队伍。要不断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发挥巡察熔炉作用,把巡察队伍自身建设抓紧抓实,确保出色完成任务。 会议传达了省委书记李希批示精神和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动员部署会精神;苏茂荣传达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奇珠批示,宣读了《关于七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各巡察组人员名单和县(市、区)交叉巡察任务分工的通知》;与会人员还进行了巡察工作业务培训。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委巡察组全体成员,各县(市、区)纪委书记,纪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巡察办和巡察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汕尾日报记者 林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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