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列举“华富物业公司”的种种违法犯罪事实:
一、黑社会组织,强迫交易,服务与收费不对等
1、从物业公司成立开始,“华富物业公司”就显示出特有的强悍气势,从小区物业管理费到网络电信、燃气管道安装,再到小区地面停车场出租收益和公共设施广告经营收益等,“华富物业公司”是以暴力、威胁、强买强卖手段以及垄断形式强迫业主接受其制订的霸王条款,不把业主当人看,小区的各项事务从未征求过业主的意见,把业主当“犯人”对待,严重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
2、本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小区东大门,因“华富物业公司”
怕投入门禁和增加看护人员而迟迟没有开通使用,而北大门的
单向宽度不符合消防车辆的最低要求标准,高层消防烟感报警
装置用罩子盖着无法启用,消防柜没有尼龙管带等。小区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有几次住建局来检查消防也是草草了事,走个形式就过场,而“华富物业公司” 致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不顾,严重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3、位于小区B7、B栋架空层的配套设施用房,本属于业主共有的物业管理用房,被开发商非法出租给“华富物业公司”,收益被“华富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合谋侵占,致使小区应有的幼托等配套设施无法设立;
4、本属于业主共有的地下人防车库A1、A2、B12栋被作为车位出租,收益被“华富物业公司”侵占;
5、小区管理服务质量逐年下降,监控设备损坏五分之一,坏旧监控设备长期没有及时更换,导致B13栋东梯202室(靠小区外围)失窃(此案已破),后经业委会和广大业主多次要求才更换部分坏旧监控设备;
6、小区内有物业老板亲戚开的私作坊,位于B2西梯楼下的五金火焊加工和B9栋1栋一楼的电焊加工厂,都是严重存在火灾的隐患,致业主安全于不顾;
7、2018年,在没有经过海丰县物价部门和大多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华富物业公司” 擅自将小区小车的停车费从月160元上调到180元,而大部分车辆都是停放在小区业主公摊内的道路上,其他小区的这种停放在道路上的收费50-80元不等,“华富物业公司”严重乱收费。
8、小区卫生特别差,有时两三天都没有收走垃圾,自从业委会成立后,在其监督下的卫生情况才有所好转,但还是存在着脏乱差的情况。
二、寻衅滋事,挑战法律权威
“华富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多次制造事端,往年旧事不提,单纯去年就多次与小区业主发生口角,辱骂、威胁业主,甚至殴打业主。
1、小区保安人员殴打B7栋西梯和B5栋西梯在小区内娱乐的两位老妇人,致使其中一人住院治疗,原因是这两位老人没有在物业亲戚经营的收费的收费场所娱乐,现在被打者一家卖掉房子,都不敢在华富小区居住了;
2、小区保安人员因与B5栋东梯业主(老太太)起冲突,物业经理威胁和辱骂老太太的儿媳妇,老太太儿子怕事,反而赔了打人者800元了事;
3、小区保安人员与B9栋2栋业主吕先生发生口角时动用铁管等器械威胁业主,后来吕老太太求情和大家围观的业主劝说以及业委会人员出来制止下才收走器械;
4、业主因为琐碎事经常被保安人员乱吼(作为服务行业,态度和礼貌非常重要),进而发生的口角不胜枚举。
三、破坏行业秩序,暴力阻止业委会选举和议事会场
鉴于“华富物业公司”粗暴和蛮横的管理方式,华富花园大部分业主决定成立业主委员会。2018年10月10日,海丰县附城镇南湖社区丰南小区“华富花园”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依法在海丰县住建局备案(海建房业备字第007号),成为本小区业主的合法自治组织。
华富花园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为了更好地促进小区物业管理的稳定性,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业主委员会多次与“华富物业公司”经理进行协商,要求“华富物业公司”与业主大会合法选举的业委会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承诺改善物业服务质量,纠正侵占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但“华富物业公司”对业委会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合理要求予以拒绝,继续我行我素,扬言如果业委会动摇其物业管理地位,妨碍其发财之路,将会对业委会进行打击报复,让业委会有血光之灾。
业主委员会根据大部分业主的意见,依法启动了物业选聘程序,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华富花园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提前15天在业委会公告栏和业主微信群上发出公告:决定于2019年1月20日召开业主大会,投票表决选聘物业公司。“华富物业公司”对业委会的选聘公告不予理睬,并于2019年1月7日在全小区范围内张贴《公告》,大肆抹黑并诬蔑业委会。
2019年1月20日,华富花园依时召开业主大会,在应邀出席指导和监督的海丰县住建局、附城镇政府和南湖社区三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尚未到场的情况下,“华富物业公司”纠集了一帮亲戚和身份不明的社会闲杂人员,扇动几名对业委会心怀不满的业主,在物业公司经理陈扬凯(物业公司上班的业主)和保安赖坚真(物业公司上班的业主)以及其亲戚林志某(占用华富业主公推位置的私家作坊主)带领下,在物业公司保安人员的护送下进入业主委员会临时办公室,恶意挑起事端、制造矛盾和混乱,扰乱业主大会选举现场,并群殴两位负责业主大会召开工作的业委会成员,致使其中一位业委会委员的左胸挫伤,另一位年纪较大的业委会委员当晚就餐时便反呕,连夜被送往海丰中医院检査就诊,检査结果伤势严重,需住院治疗。
海丰县华富物业公司法人代表黄海为了垄断“华富花园”的物业管理,从而达到其非法敛财的目的,组织领导社会黑恶势力团伙成员,破坏选聘现场,肆无忌惮地使用武器殴打手无寸铁的业委会成员,致两名业委成员受伤住院,情节特别严重,手段极为凶残。事后有群众报警,但案件至今尚未处理,殴打他人致伤的黑恶势力团伙成员以及该团伙头目黄海仍然逍遥法外,恃着有保护伞,认为业主被打后无追究他们的责任,越来越嚣张,更加猖狂继续欺负广大业主,恳请政法部门对其进行法律的制裁。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华富花园”全体业主强烈要求汕尾市委市政府、汕尾市政法委、汕尾市纪委监察局、汕尾市检察院、汕尾市公安局、海丰县委县政府、海丰县政法委、海丰县纪委监察局、海丰县检察院、海丰县公安局、海丰县附城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依法严厉打击以海丰县华富物业公司法人代表黄海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充当黄海黑恶势力团伙“保护伞”的有关部门领导,保护“华富花园”全体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保护海丰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还汕尾市、海丰县一片净土。
恳求全国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对此案进行公开曝光。
控告人:海丰县华富花园业委会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