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进一步遏事故保安全,根据汕尾市公安局和交警支队的工作部署,市区交警大队继续开展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专项行动。4月21日晚,市区交警大队在汕尾大道渔村路段设卡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期间,查获一起刘某高涉嫌酒驾违法行为。与其同车男子刘某广阻挠民警将违法人员刘某高带离,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
4月21日20时许,一辆号牌为“粤ZH808港”的小型客车行经汕尾大道渔村卡口100米处时停车后立即倒车,执勤民警发现并立刻上前拦截查处。经现场酒精测试,司机刘某高(男,46岁)的酒精含量为39毫克/100毫升涉嫌酒后驾车。期间,同车男子刘某广(男,46岁)用手阻止民警关闭警车车门,并阻碍民警将涉嫌酒驾违法人员刘某高带离现场,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
目前,市区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刘某高涉嫌酒驾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扣12分,暂扣证件6个月。城区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刘某广涉嫌阻碍执行职务给予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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