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消防安全阻碍监督执法,城区东涌镇一场所业主被拘留
2021年8月31日15时50分许,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对东涌镇某用品店进行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发现该场所存在经营性场所与居住场所未进行防火分隔、消防设备配置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等安全隐患。 检查人员下发检查意见书,并告知店主(缪某)要求立即整改,对违规住人区域进行临时查封。该店主(缪某)态度恶劣,对执法人员做出肢体攻击动作和言语辱骂,导致消防监督检查无法继续进行。
随后该大队立即向辖区派出所报案并将执法活动的音视频资料和文书移交公安机关。
9月2日,城区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决定对缪某妨碍公务人员执法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即日执行。
......温馨提醒
不管是企业及个人,只要影响到防火与救火,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希望大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配合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告诫所有市民和企业单位,生命大于一切,请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挑战执法权威。否则最终只会为自己的任性“买单”,接受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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