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惩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当前正值冬季干燥多风季节,火灾隐患突显,防火形势尤为严峻。近日,在陆丰市公安局多次打击违规野外用火的情况下,却依然有人顶风作案,然而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案情回顾 2021年1月19日下午,陆丰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在桥冲镇溪碧村巡逻时,发现一村民在山地焚烧杂草树枝。现场有明火并产生大量浓烟,火势往山头树林蔓延。随即,民警迅速上前开展灭火工作。由于扑灭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大范围的经济损失。
随后,民警将违法嫌疑人文某进(男,27岁,陆丰桥冲人)传唤至桥冲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讯,违法嫌疑人文某进对其在野外违规用火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已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森林防火禁火令 陆丰公安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将持续加强对野外违规用火案件查处,严查火灾责任,严惩火灾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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