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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街头抢夺,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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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 16: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岁末年初,是侵财类案件高发时段,陆丰公安始依托智慧新警务,充分发挥“破小案”工作机制,将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作为打击重点,进一步实现多破案、快破案的打击目标。..................................................
      近日,陆丰公安在案发半小时后快速破获一起街头抢夺案,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并追回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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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1年1月6日晚9时15分,南塘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女士在南塘镇西苑大道路边被一名身穿黑色外套、戴着口罩,驾驶摩托车的青年男子抢走了一部手机,嫌疑人得手后往碣石方向逃窜。
紧急联动 巡线追踪
      刑侦大队九中队获悉后,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走访调查,并与南塘派出所紧急联动,巡线追踪。经甄别排查,研判分析,嫌疑人很快浮出水面。

微信图片_20210111161246.jpg

当晚9时45分,办案民警抢抓战机,在碣石镇湖坑村广场将嫌疑人童某武(男,33岁,陆丰市碣石镇人)抓获,并当场起获被抢夺物品(手机一部),及作案摩托车一辆。


微信图片_20210111161248.jpg

犯罪嫌疑人童某武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童某武对其在南塘镇西苑大道路边抢夺的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供认了于2020年11月27日晚,在南塘镇西苑大道抢夺一部手机,并将该手机销脏给李某敏(男,37岁,碣石镇人)的犯罪事实。

获悉后,办案民警马不停蹄,在碣石镇西湖新区的一间出租屋内将涉嫌掩饰隐瞒非法所得的嫌疑人李某敏抓获,并追回被抢夺物(手机一部)。


微信图片_20210111161250.jpg

嫌疑人李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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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1、在街面上尽量不要财物外露。
2、徒步携带挂包等财物行走时,要走在人行道上,并与车行道保持一定的距离,随身挂包等要靠人行道里侧携带。
3、携带大额现金出行或在银行提取大额资金时,要2人以上结伴出行,不要长时间在街面上逗留。
4、夜间独自出行要谨慎,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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